国家文化公园保护设施项目申报

国家文化公园保护设施项目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支持方向: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范围内的保护管理设施、展示利用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等。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博单位、省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单位。单个项目资金总预算不超过400万元。项目需具备实施条件,涉及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保、林业、水利及文物保护等审批事项的,申报前应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我公司可协助编制文化公园保护设施项目可研报告及资金申请。电话1598903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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