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推荐办法

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依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申报条件包括:运营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满18个月,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50个创业工位),且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30家,其中企业占比不低于50%,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5家。每年有不少于3个典型孵化案例,配备不少于10名专职服务人员(其中至少3名具有创业、投融资或企业管理经验)。申报材料需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我公司可协助编制众创空间申报书及运营方案,提供场地规划、服务体系建设等咨询服务。电话1598903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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