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申报
发布日期:2026-04-29 | 分类:
申报材料
一、基地定位
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由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认定,旨在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基地依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高校、企业等实体。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海外中医药服务能力,年服务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已建立海外中医中心或国际合作项目。三、建设内容
申报方案需包括:基地建设目标(诊疗服务、教育培训、科研合作、文化传播);海外营销渠道建设;中医药国际标准认证;跨境远程医疗平台;中医药产品出口(中成药、保健品);海外注册与知识产权保护。四、支持政策
认定后可享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政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公司可协助编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申报材料。联系电话:1598903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