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申报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04 | 分类:
申报材料
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支持方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安防消防、环境整治、展示利用、数字化保护等。申报主体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单位或所在地政府。申报条件:项目已纳入省级文物保护项目库,保护修缮方案已获文物部门批准。投资补助标准:保护修缮项目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5000元,安防消防项目按实际投资的一定比例补助。我公司可协助编制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可研报告及资金申请。电话1598903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