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定义
1.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的初步研究和说明。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后,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后编制的文本。
二、主要区别
1. 论证重点不同: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的必要性,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2. 研究深度不同:项目建议书是初步的、轮廓性的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深入的、全面的技术经济论证。
3. 编制阶段不同: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第二阶段。
4. 投资估算精度不同: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误差±30%左右,可行性研究报告误差±10%以内。
5. 审批作用不同:项目建议书获批证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证明项目可行。
三、两者联系
项目建议书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议书的深化和细化。对于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简化程序,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