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申报
发布日期:2026-04-16 | 分类:
申报材料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由省级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共同遴选确定。申报程序:单位申报、市级推荐、省级专家初审和竞争性评审。建设要求: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推动医院相关专科申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在评审标准解读、申报材料准备等方面提供指导。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要严格按照确认的建设项目名单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随意更换。产粮大县相关地方要积极储备申报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医疗用房改扩建、设备购置、人才引进、重点专科建设等。我公司可协助编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申报材料及建设方案。电话1598903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