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与评价
发布日期:2026-04-19 | 分类:
申报材料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由发改委认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认定基本条件: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人员不少于15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0万元。认定坚持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报送申请材料。我公司可协助编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材料。电话1598903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