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致力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广州中撰咨询认为,风险调查评估应秉承以下原则:
评估风险调查的全面性,包括风险调查的内容和范围,调查的形式和方法是否恰当、合理、科学,是否符合普遍性和深度性的要求。
评估公众参与的完整性,包括拟建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信息披露等程序性要求。
评估风险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包括是否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是否全面,真实反映了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合理性和不合理性、现实性和潜在需求。
在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章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宣传、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补充调查,完善风险调查的相关内容。
评估的内容、方法与程序
(一)风险调查
1.调查内容
(1)项目的合法性。
(2)项目所在地周边的自然环境现状及社会环境状况,以及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
(3)群众、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诉求。
(4)本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的态度。
(5)媒体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6)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2.调查范围
凡项目涉及到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需纳入调查范围,同时要涵盖项目建设和运营产生的负面影响。
3.调查等方式和方法
公告公示、实地勘察、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
(四)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及初始风险等级判断的结果,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五)落实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
分析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落实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预测落实措施后每一个主要风险因素可能引发风险的变化趋势,包括发生概率、影响程度、风险程度等,综合判断本项目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
(六)形成风险分析结论
主要结论包括:
1.本项目的主要的、关键的风险因素;
2.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3.本项目风险等级,包括初始风险等级和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
4.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有关建议。
提出的结论为下一步评估主体开展相关的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