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引言:重大决策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3. 评估主体的角色与职责
4. 评估主体的资质与能力要求
5. 评估流程与方法
6. 案例分析:成功的评估主体实践
7. 法律法规与政策框架
8. 多元参与与社会合作
9. 挑战与问题
10. 未来趋势与展望
11. 结论与建议
内容:
1. 引言:介绍重大决策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以及进行风险评估的必要性。
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解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定义、目的和重要性。
3. 评估主体的角色与职责:详细阐述评估主体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关键作用,包括其职责和影响。
4. 评估主体的资质与能力要求:列出评估主体应具备的专业资质、经验和能力。
5. 评估流程与方法:描述评估主体进行风险评估的标准流程和采用的方法。
6. 案例分析:分享实际案例,展示评估主体如何成功实施风险评估,以及取得的成果。
7. 法律法规与政策框架:概述当前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
8. 多元参与与社会合作:探讨评估主体与其他社会组织、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模式。
9. 挑战与问题:分析评估主体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和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10. 未来趋势与展望:预测未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发展趋势,以及评估主体的发展机遇。
11. 结论与建议:总结全文,提出对评估主体的改进建议和对决策者的建议。
各地方党委、政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也当然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具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主要为: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制定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工作的实施部门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申报部门。
地方党委、政府作为决策的或者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部门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和政府指定的部门承担评估责任。需要多级党政机关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机关承担评估责任,不重复评估。中央事权项目在地方实施的,由作出决策或提请决策的中央部门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作为评估主体。中央部门和地方共同决策的项目,由双方共商确定评估主体。省以下跨地区、跨部门的项目,一般由共同的上级党委、政府或部门作为评估主体,或由其指定评估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