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査范围应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现实和潜在的诉求等。
1、调查内容
包括拟建项目的合法性、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社会组织的态度、媒体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等。
调查应围绕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五个方面展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调查。包括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的符合性,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以及专业规划的符合性;项目前期决策程序、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项目执行的技术标准与国家现行标准的符合性。
②项目的公众参与情况调查。包括规划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③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调查。包括周边自然环境现状和社会环境状况,以及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群众生活水平、交通、社会治安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
④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调查。周边人口密集区、学校和医院等敏感目标的调查。
⑤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调查。
⑥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的态度。
⑦同类项目风险情况调查。国内外尤其是本地同类风险案例调查分析。
⑧媒体与社会舆情导向。媒体对该项目建设的舆情统计和影响调查。
⑨关联事件。
⑩其他。
2、调查范围
凡项目涉及到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应纳入调查范围,应当涵盖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范围。
3、调查方式和方法
风险调查的方式有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个案调查和典型调查。调查的方法有观察法、访谈法、文献法、问卷法、实验法等。